招標公告
如皋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就如皋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如皋港區(qū)貨物運輸進行公開招標,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,歡迎符合招標條件的單位投標。
一、招標內容
1.招標人:如皋港務集團有限公司。
2.項目內容:如皋港港區(qū)范圍內各類散貨貨物(包括煤炭、礦粉、石油焦、黃沙、水渣、石英砂、海砂、礦渣、石子、煤渣等)的場內運輸業(yè)務,包括通過運輸車輛從碼頭運輸到堆場場地,或從堆場場地運輸到碼頭。
3.服務方式:包干服務。
4.服務期: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,中標單位應在3個工作日內向招標人提交相關資料,經招標人審核確認后,由招標人(港區(qū))開具《進場通知單》,招標人按通知單要求進場進行服務。
5.服務地點:江蘇省南通市如皋市長江鎮(zhèn)疏港路6號,如皋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如皋港區(qū)。
二、投標人資格要求
1.投標人必須是獨立核算、自負盈虧、具有法人地位的貨物運輸等相關企業(yè),必須持有有效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等資質,承諾具備履行本合同的所有相關的資質。
2.中標單位所配備車輛為合法掛牌或經屬地特種設備安全監(jiān)督檢驗研究院檢驗合格,取得合法有效的合格證書且在合同期內必須保持合格證書的有效性。
3.投標人的水平運輸車輛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駕駛人員必須符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相關要求,投標人應配備不少于設備數量的駕駛員,駕駛員必須持有效有效期內的B2駕駛證,且具有2年以上實際操作經驗。同時按國家相關法律及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配備不少于1名專職安全員和其他相關管理人員。
4.投標人必須配備保用車輛不低于35輛。
5.投標人必須為其在公司運輸的車輛及駕駛員辦理保險,運輸車輛第三者責任險保額不低于100萬元/臺。
6.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。
三、文件領取
1.凡有意參加投標者,自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9日攜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等材料,至上海市黃浦區(qū)蒙自路757號歌斐中心31樓如皋港務集團有限公司購買招標文件,聯系人蔣長斌,電話18917060170。
2.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200 元,售后不退。
四、投標文件的遞交
1.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(投標截止時間)為2021年3月22日13時整,地點為上海市黃浦區(qū)蒙自路757號歌斐中心31樓如皋港務集團有限公司會議室。
2.逾期送達的、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,招標人將予以拒收。
五、發(fā)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如皋日報、如皋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官網上發(fā)布。